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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0:00          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2418

各农综中心、开发区农村局、委属各单位:

    现将《特色种养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6年5月13日



特色种养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舒发〔2016〕9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实施原则

(一)目标任务

聚焦全县80个重点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2万人。围绕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生态产业化示范县标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原则,充分尊重贫困村、贫困户意愿,有效利用当地特色农业资源,扶持特色种养业发展。力争通过努力,到2018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力争达到5万元以上。

(二)实施原则

1、突出重点,区别对待。通过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精准施策,制定差别化扶贫政策,集中各类资金和资源向扶贫对象倾斜,向贫困人口产业发展集中,努力解决好制约贫困人口致富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

2、政府引导,脱贫为主。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引导作用,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拓宽扶贫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地条件、资源状况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优势产业,科学客观分析产业现状,找准发展重点和突破口,做大做强扶贫产业。已有的主导产业,继续扩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构建产业发展体系。正在培育的产业,注重技术培训和市场开拓。

4、市场导向,效益优先。发展扶贫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扶持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科学客观分析资源承载能力和市场发展空间,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立足市场需求,突出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重点工作

以项目为抓手,通过以点带面强力示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一村一品”特色种养业扶贫行动。
  (一)确定主导产业,明确发展思路

结合实施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大力开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农业特色资源优势,选准贫困村农业主导产业和贫困户脱贫产业,积极推进“一村一品”。依托贫困村“一村一品”专业村特色农产品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相关服务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1、大力培育粮食生产专业村。对符合条件发展专用品牌粮食的贫困村,优先开展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支持粮食专业村实施“双千工程”(亩收千斤粮、亩增千元钱),推行粮食+经济作物的耕种模式,推广稻鸭共育、稻鱼共生。支持粮食专业村实行农牧结合、以种定养发展青贮玉米和优质饲草。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片、示范村、示范家庭农场要优先安排在重点贫困村,绿色增产关键技术物化补贴给予重点倾斜。

2、大力培育蔬菜生产专业村。支持贫困村发展蔬菜生产,大力发展高山特色蔬菜、水生蔬菜,重点支持发展日光温室、大棚等设施蔬菜和食用菌。优先安排贫困地区蔬菜生产、带动贫困户发展蔬菜和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蔬菜标准园项目。

3、大力培育畜禽养殖专业村。支持贫困村发展生猪、家禽、牛羊养殖。支持畜禽养殖专业村开展绿色低碳循环生猪生产模式攻关,重点支持畜禽养殖专业村推进村内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并帮助与粮食生产专业村等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对接,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

4、大力培育水产养殖专业村。支持水面资源条件较好的贫困村发展水面生态友好型渔业,指导科学确定品种结构和密度,倾斜安排财政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开展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优先安排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渔业财政项目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健康养殖配套设施。

5、大力培育茶叶及水果生产专业村。茶谷内贫困村要大力发展茶叶生产,开展低产茶园综合治理,实施茶园绿色防控,优先支持茶叶标准园创建。发展以茶为主的农家体验和休闲观光项目,将茶采摘、茶餐饮、茶文化、茶旅游与茶养生融为一体。通过良好的生态与“农旅结合”,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贫困村要发展集采摘、休闲、体验、观光等为一体的葡萄、草莓等果园。

6、大力培育林特产专业村。支持贫困村依托林业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地打造木本油料、苗木花卉、名特优经济林等特色基地。支持专业村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大力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提升专业村贫困户致富技能。

7、大力培育中药材生产专业村。在西南山区有基础的贫困村,充分发掘和保护原有特色药材种植传统。围绕打造大别山药谷,扶持贫困村发展我县特色中药材生产。鼓励中药材加工企业在贫困村建设中药材生产基地,带动当地贫困户从事中药材种植,实现脱贫增收。

8、大力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专业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城郊结合部、名胜景区周边、现代农业园区所在贫困村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一批集休闲、观光、度假、体验、教育、展示为一体的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农业主题公园、观光采摘园和休闲农庄。力争将贫困村纳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重要节点,指导贫困村发展农家乐、开心农场、观光采摘园和垂钓中心等项目,充分吸纳当地贫困农户参与接待和服务。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社会化服务,增强示范带动能力。

在贫困村大力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与贫困户签订产品收购订单,开展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种联收、全程社会化服务。在贫困村大力推广 “村企共建产业项目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户”、“ 专业大户示范带动”等产业扶贫新模式,完善贫困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接机制,力争每个从事农业产业的贫困人口均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专业村所生产的农产品均有稳定销路。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结合贫困村产业经济发展实际,牵头成立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当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共享要素资源和经济收益,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分工与合作。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向贫困户参与度高的产业化联合体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支持。

2、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贫困村开展农副产品粗加工和来料加工业务,落实用地、水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大力培育本土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外地大型龙头企业到贫困村选址入驻投资项目。对扶贫工作突出的龙头企业优先申报省、市级龙头企业,落实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融资风险资金评选支持政策。

3、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贫困村引进和培育农民合作社,广泛吸纳贫困户成为合作社社员。加大对贫困村示范合作社的评定支持力度。国家、省、市级示范合作社评定,把吸纳和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试点的合作社,要吸纳所在地贫困户加入。

4、扶持贫困户创办家庭农(林)场。指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选择合适的产业自办或联办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各级农林部门要把贫困户家庭农(林)场作为科技服务的重点,并在项目资金上予以支持。切实指导服务贫困户家庭农场建立基础台账。示范联合体、示范合作社、规模龙头企业要积极吸纳贫困户家庭农场,并加强指导服务。

5、加快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111”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工程,加快培育贫困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乡镇“一站式”公共服务中心、贫困村村级服务站点。鼓励贫困村内村级组织通过领办合作社、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形式,提供农机服务、粮食烘干、统防统治等全程社会化服务。支持贫困县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农信农机农艺融合试点,农机购置补贴优先满足贫困人口需求,国家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优先向贫困村倾斜。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贫困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节本降耗和增产增收。

6、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以“互联网+现代农业”为驱动,在贫困村引导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新理念,努力探索电商扶贫新模式,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提速发展。加快推进设施园艺、畜禽水产、质量安全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开展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市场行情监测、灾害预警、土壤环境等技术服务。充分挖掘贫困地区优势农特产品,对其进行分类筛选,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便民服务中心,减少流通中间环节,节省农村贫困家庭的生产生活成本,增加农产品赢利空间。

7、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积极争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奖补资金,支持贫困村兴办合作社、发展农业企业和关联工商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质量,加强“三资”管理,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快实施村集体经济人才培育计划,优先支持贫困地区乡村干部、农经人员、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参加各类村级集体经济专题培训班。加大对外代加工生产市场开拓力度,加快贫困村富余劳动力创业就业步伐。

三、保障措施

1、制定发展规划。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落实产业扶贫到村到户清单,明确补助标准。重点贫困村要结合自身优势产业资源,围绕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分产业、分类型制定特色种养业扶贫规划,并制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对贫困户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措施。

2、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以县为主体,积极整合有关涉农资金,统筹支持贫困村特色种养业发展。对特色专业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成效明显的,在安排相关涉农项目资金时,给予倾斜和支持。

3、开展农技人员结对帮扶。发挥农技推广人员在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中的能动作用,将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和技术指导服务对象。县农委班子成员负责联系一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每年到所联系经营主体开展指导不少于10天,帮助其用工贫困户安排不少于10%。全县在册农技推广人员每人包保3-5户贫困户并联系贫困户所在村农业扶贫工作,要求到村入户每年不少于60天,到帮扶户开展面对面技术指导每户每年不少于10天。

4、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之间通过合同、契约等方式建立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整合产业链、要素链、利益链,提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原料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品牌带动等方式,让贫困农户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收益,并分享产业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增值溢价。

5、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将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各乡镇农综中心、委属各有关单位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和职称评定与晋升的依据,确保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1、舒城县80个重点贫困村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统计表;

2、舒城县80个重点贫困村农业产业扶贫规划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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